陈东明副社长在义务消防队训练时的动员讲话
(二○○四年四月八日)
同志们:
根据我社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计划,今天下午我们专门抽出时间,开展一次义务消防队的演练活动。社党委和社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汤社长因为在外参加会议,不能亲自给大家做动员了。受汤社长委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火灾不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江泽民同志关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如泰山》的重要讲话,提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科学论断。不仅阐明了消防工作的规律,也体现了消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强调了重于泰山的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导致火灾事故的因素越来越多,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2000年以来部直属机关发生过几次火灾,从这些火灾事故分析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重效益轻安全;
(2)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或已过时,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
(3)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乱扔烟头,下班不关电源、不锁门的事时有发生;
(4)有些单位对回聘人员、临时招聘人员忽视防火教育;
(5)有些单位把房屋出租给公司、个体经营或居住,忽视监督、检查、管理,成为安全工作死角;
(6)个别单位的消防器材严重不足,有的使用已过期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这些火灾事故,尽管没有发生在我们单位,但都对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第二,社党委和社领导班子对消防安全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我社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几年来,我们坚持利用宣传栏、局域网、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建立了义务消防队,不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同时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先后投资10万元对大屋脊楼房进行涂刷防火涂料、设置防火隔断和避雷设施改造。并为办公楼和单身宿舍配备了灭火器、发光指示牌、逃生软梯等。坚持“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夜间防火巡查制度、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有力地消除了火灾隐患和消防死角。我社的消防安全工作为水利出版工作和我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我社连续多年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和“首都文明单位”的殊荣,与消防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分不开的。
第三,借此机会,对我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提一些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确定、排列出各自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火灾隐患部位,加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四是要定期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五是要对防火隐患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公用场所及办公室内堆放的可燃物;六是对电器、电力线路、燃气设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详细的检测;七是对乱拉的临时线路要拆除,对老化和超负荷的线路要更换;八是办公室、单身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九是机要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财务部门不要超量存放现金;十是下班前要断火、断电、锁门,放假之前要做好封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最后要强调的是,作为义务消防队员,首先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职责,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其次要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向周围的同事、家人、朋友宣传消防知识。三是要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努力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