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发布实施
根据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的有关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定以及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130个行业、388个产品的449个用水定额。日前已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水利厅以苏水资[2002]9号文联合发布实施。此定额将作为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和制定区域水中长期计划,建立万元GDP用水量参照体系,新建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用水、节水评估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根据计划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原则,各地在执行定额的过程中,可先对工业、服务业实行定额管理,管理对象上可先从年取用水量5万吨用户和排污大户开始,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面上推开;各级水行政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用水定额》的制(修)定、发布和考核管理。同时各市还可根据《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制订本市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省质量监批准后执行。
定额的发布实施将为在全省深入开展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依据,对加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轻水污染、保障城市与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